第三,廉敬。廉敬是人文指标,是一种深厚的人文精神的体现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释曰:“敬,肃也。肃部曰:肃者持事振敬也……敬也。恭肃也。憜不敬也。”中国历史上贤明有为的政治家和有智慧的思想家,对天道——大自然的运行规律、人道——社会群体相处的守则和心之道(心性)——人类个体素质的终极追求等,都保持着“敬”的态度。廉政文化中的“廉敬”行为,与天道、人道、心性升华之道相适应,表达的是中国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源自“和谐”——人与自然万物的相互适应,人与社会群体的相互适应,人与自我身心升华过程的相互适应。
第四,廉正。廉正是执政指标,是对官吏们处理行政事务时所提出的要求——公正客观。许多时候,人们都喜欢把“廉政”直接解读为“清廉、公正”,可见公正法则在行政过程中是何等重要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曾用诗意的优美语言赞颂公正之道: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;无有作好,遵王之道;无有作恶,遵王之路;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;无党无偏,王道平平;无反无侧,王道正直。”
第五,廉法。廉法是礼法指标。中国文字史上,“法”字的最初含义之一,是指自然法则、天地法理以及效法天地等天人合一的思维之法。廉法者,即要求深谙自然万物生命的运动真理,适应自然法则,适应人类相处法则,应用适应性和谐之道,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,与自然、群体和谐相处。适应性和谐法则,是不伤害自然环境、不违背自然规律、不破坏群体规范的法则。在古代,法与礼是一体的。法是最高的自然法则,是自然不可变易的运行秩序和根本规律;礼是人类在文化行为各个方面进行探索、适应自然法则的具体体现,是运用法则达到人与自然、人与群体和谐相处的宝贵经验。
那么,“六廉”思想有何历史意义呢?
第一,“六廉”首次提出了系统考核官吏的思想。《周礼》中的“六廉”不是对官吏的一般性要求,而是指对官吏的考核标准。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计,会也,算也。”所谓“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”,即小宰要集中听取官府中各级官吏的汇报,计算他们的功劳多少,从而达到评断官吏治理好坏的目的。由于官僚制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萌芽与发展,严格考核官吏的思想与制度在这一时期发展迅速。如荀子说:“论列百官之长,要百事之听,以饰朝廷臣下百吏之分,度其功劳,论其庆赏,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。当则可,不当则废”。荀子说的“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”,即考核官吏的上计制度,在战国时期已经普遍推行。我国历史文献中常把“六廉”也解释为“六计”,就是明确指出了“六廉”的本质内涵。
第二,“六廉”首次提出了廉能并重、以廉为本的思想。先秦以来,关于民本、德、孝、礼、仁、正、俭、忠、敬、义、公、贤、信等概念的探讨,大都与廉相关。很显然,治国单纯靠廉是不行的,还必须有通晓法律、执行政令、尽责守职、不懈于位的治国之能才。为了获得这些人才,春秋战国时期许多思想家都在强调人才的重要性。如孟子呼吁“贤者在位,能者在职”,荀子说“无能不官”。春秋战国许多国家在官吏的选拔、任用和管理上,都出现了新的制度,其目的就是为了选拔治国安邦之才。
《周礼》正是将长期以来关于廉的思想与新的时代需求结合在一起,形成了关于官吏廉能并重、以廉为本的思想。我国历史上后来德才并重的严密考核、考课制度,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。
我国古代廉政思想与文明产生相伴随,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,廉政思想不断丰富发展,春秋战国以后,逐渐与廉政制度相结合,成为秦汉至明清历代王朝反腐倡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,也成为历代清官廉吏廉政行为的精神源泉。
在丰富多彩的廉政思想中,《周礼》的“六廉”思想尤其值得重视。我国历史上廉政制度的基本框架、基本内容,官吏廉政行为的基本特点,都可以从《周礼》中寻找到根源。“六廉”思想是对古代廉政思想的继承和总结,对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。
(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实学研究会会长)
文章来源:《人民政协报》2022年9月5日 第10版
百年国学,沧海桑田;沉浮升降,几盛几衰。国学之知识,不可不知;国学之魅力,不可不悟;国学之精髓,不可不察。学国学,可明得失、鉴是非、知兴替、辨善恶,提高人文修养和德性素养。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国学,特建此公共平台,旨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国学的温情、敬意、尊重和认同,知古鉴今,温故知新,彰往察来,见微知著,为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尽绵薄之力。
转一转
赞一赞
看一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